近日,在武陵区丹阳街道金桥社区滨湖路上,发生一起人身损害纠纷,丹阳派出所警司联调员王辉收到报案后迅速积极主动介入调解此案。

经过交流,王辉了解了纠纷发生的始末。当事人胡某和郭某之间先是发生口角之争,在争吵中胡某拿着手机挥舞时误伤郭某,致其一颗牙齿脱落,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。调解过程中,王辉先是通过向双方耐心宣传法律法规知识,劝解他们要用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并陪同二人到口腔医院咨询伤情。王辉从法理角度劝告胡某应积极赔偿,履行自己的义务。最终,胡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五千元整给郭某作为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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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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